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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化

论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所展现的祭祀场景

张昌平 江汉考古 2023-09-22



摘要: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所展现的祭祀场景是三星堆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本文对祭祀坑器物进行原境分析,认为三星堆人像、人面具等人物形象,以及兽面具、眼形器等人格性形象,不同的类别、大小、姿态等代表不同的功能性质,由此将其归结为祭祀者和受祭者等。相应地,将青铜类神树、祭坛、容器,以及玉石类、海贝、象牙类器物分别归入祭器和祭品。这样的分类,还可进一步认为祭祀坑器物属于国家祭祀等大型宗教活动、祭祀是将天地人神纳入在同一个合祭系统。关键词: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祭祀场景

1986年,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的考古发现引起了学界和社会的轰动,尤其是祭祀坑所代表的性质受到热烈讨论。2019年以来,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启动了对其他六个祭祀坑的发掘。新的发现同样吸引了很大的关注,不过并未如学界所期待的那样,解决了祭祀坑性质等热点问题。本文也试图对祭祀坑提出解读,鉴于三星堆最近的考古并没有出现颠覆性新材料,笔者仍然以一、二号坑材料为基础[1],以出土物来建构祭祀场景,从一个侧面讨论性质问题。

一、过往对三星堆祭祀坑性质的研究

三星堆一、二号祭祀坑出土器物,类别和数量都很庞杂。一号坑各类较完整的器物有420件、二号坑器物有1300件,这还不包括各类动物骨骼、牙齿及其制品,以及数量很大的约4600枚海贝[2]。从性质的角度而言,这些器物可以分为如下类别:

1.青铜人像[3]、人头像、人面具等人物形象的器物,以及青铜兽面具、兽面、眼形器、太阳形器等具有人格性的器物;

2.青铜神树、祭坛、神兽及其附属的人物、龙、鸟、铃等器物;

3.青铜尊、罍等容器;

4.青铜或玉石质地的牙璋、戈、璧形器、凿等器物;

5.金器、海贝、象牙等类器物;

6.陶质尖底盏、器座等容器。

过去所谓祭祀坑的性质,实际上包括有一、二号坑以及出土器物是否作为祭祀、何种祭祀的问题。这些问题也一直是三星堆研究中的热点,一、二号坑发现后就有非常热烈的讨论,最近的新发现更促使学者做出了新的思考。由于各种人像、人头像、人面具,以及神兽和神树等等这样的器物宗教色彩和仪式感极强,使解释有了多种的可能性。关于性质形成如此之多的不同结论,乃至有多篇文章进行研究综述[4]。就研究的思路、聚焦的内容而言,看似纷乱的多种观点大体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类。

第一大类是对器物或器物群性质的认识,研究器物在埋葬于祭祀坑之前所具有的功能及其所反映的使用场景,即讨论“器”的性质。该研究基于对某类或多类器物的定性,再构建器物使用场景或使用性质。这类研究,又可以分作本文称之为“原境”和“意境”的两种。

所谓原境分析,是根据器物形制特征做出一般性功能分类,如将人像、人头像、人面具等人物形象分为祭祀者和受祭者。这类研究往往是根据祭祀坑出土物构建祭祀场景及其性质,也或者是根据这些器物阐述三星堆国家形式[5]

所谓意境分析,往往是对器物功能或性质做出较具体的判断,且多是从传世文献中找出与器物对应的特征,比附出具体身份的性质。如有学者认为纵目兽面具是代表古蜀王蚕丛形象,也有较多学者从《山海经》出发,认为神树为“扶桑” “若木”或“建木”。不过有学者也指出,这类基于较晚的文献来对三星堆器物作出的解释,“是相当危险的” [6]

第二大类是对埋葬坑性性质的认识,如灭国等突发事件的器物掩埋、宗庙等祭器掩埋、火葬墓等等,即讨论“坑”的性质。这主要是基于一、二号坑的一些埋葬形式,特别是火烧、碎器等埋葬现象所提出的看法。因此,从埋葬形成复杂性而言,研究者近年来通常更倾向于将“祭祀坑”称之为“器物坑” [7]。严格地说,在性质有争议的情况下,非定性的命名应该较之定性的命名更加客观。不过,三星堆“祭祀坑”的命名在学界和社会已成为主流认知,沿用这样约定俗成的称谓也顺理成章,且可以避免出现新概念所引起的混乱[8]。无论如何,以上关注于“器”和关注于“坑”,是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研究,两类不同的结论。

虽然从“坑”的性质角度而言,“祭祀坑”是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不过,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三星堆K1、K2,特别是新发现的K3~K8的排列及朝向都有一定的方向和秩序,各个坑的形制都是规整的长方竖穴,明显是在有计划的状态下施工形成。各坑内的器物类别非常内聚,大部分坑同时放置类别近似的青铜器、玉器和象牙等,少数坑内器物的功能如三星堆K5又非常专一,坑内器物显然也不是随意抛弃的。各坑器物的放置也是有序的状态,器物多是平整分层,象牙铺设在最上一层,器物的产状显然不是被随意抛弃所形成的。坑内许多器物特别是青铜器被砸碎破坏或遭焚烧,很可能是毁器或称为碎器的习俗。这一习俗在商周时期中原文化墓葬、在世界其他不少古文化中多有存在,且往往是伴随在祭祀活动中发生[9]。三星堆K2“坑底东南面还有一些草木灰烬”、一些“遗物大多夹杂在炭屑灰烬里” [10],说明烧燎、毁器等祭祀活动可能就在近旁。上述埋藏特征不仅在三星堆K1和K2,在新发现的K3~K8也都如此[11]。如果再考虑到8个坑分布相对集中的特征,推测器物埋葬过程也是在某种祭祀仪式下完成的,即这些坑的形成仍然是伴随有祭祀活动。因此说,将“坑”的性质定位在祭祀,称之为祭祀坑,也是合理的。

对于早期文明的先民而言,祭祀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经常性的地位,或者说生活中大部分活动如在农务、建筑、生死过程中,都包含有较多祭祀性质的活动。中原文化中,《左传》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正是这种社会环境的写照。三星堆的“坑”与“器”都带有祭祀性质,三星堆其他地点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月亮湾到近年在青关山发现的祭祀遗存[12],都说明三星堆是一个宗教意识浓厚的社会——这一点也是所有研究者都认同和强调的。只是,祭祀坑掩埋器物中的祭祀性质,与器物在使用时所呈现的祭祀性质,应该是完全不同的。而目前大家所关心的,实则为后者。

祭祀坑器物位置的有序性和仪式性,是理解器物性质、构建祭祀场景的重要前提。由前述祭祀坑特征,可以得到三点基本认识。1.三星堆祭祀坑并非祭祀器物使用的原生场景,而是在完成祭祀功能后,处理祭祀用品的场所,即如学者所称是“祭祀器物掩埋坑” [13]。不过,原生祭祀场所应该距祭祀坑不远。在一号坑内有“约3立方米左右的烧骨碎渣”,这些烧骨很可能是从祭祀现场搬运而来[14]。对比之下,金沙祭祀区才是部分原生场景的遗存。金沙的祭祀有“将礼仪性用品沉于湖沼或低洼之处” “置于地面”等现场,并留下灰烬等遗存[15]。而我们所需要构建的,正是三星堆祭祀坑器物在原生场景中的功能及其形成的祭祀场面。2.既然三星堆祭祀坑并非祭祀原生场所,则有些祭祀用物不会出现在祭祀坑中,如祭祀用牲、部分投入原生场景中的祭品等等。3.三星堆祭祀坑不同器物的多样性和同类器物的大量性,说明祭祀场面宏大、祭祀仪式复杂。在这样的祭祀中,主祭者应该是三星堆国家的最高权力拥有者。

经验表明,在缺乏直接、明确的文献记载条件下,考古学研究并不擅长于事件行为、过程的阐述,特别是在对仪式性器物研究中,往往很难回答某类器物的具体功能或含意。例如,对于中原文化青铜礼器,我们回答不了爵、斝、觚等常见器物的具体功能和使用方法。不过,考古学又往往长于原境研究,根据现象进行场景性描述。比如我们可以确认爵、斝、觚等作为酒器并构建宴饮场景,并由此判断出使用者的等级与文化背景。原境研究虽然是初步的、基础的判断,但其结论往往更为客观和可靠。如果我们能够形成对三星堆祭祀较为客观可靠的认知,方可进一步认识三星堆社会。

三星堆祭祀坑如人像、人头像、人面具等出土器物,充满宗教性色彩,论者都认同其用于祭祀的性质,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祭祀可能出现的一般场景,来进一步定性祭祀坑的出土物。例如,在祭祀活动中,都会有引导和参与祭祀进程的祭祀者、被奉为祭祀对象的受祭者、贡献给受祭者的祭品,还可能有沟通祭祀者与受祭者的祭器,甚至包括渲染祭祀场景的仪仗等。过去学者们所讨论的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性质,一般也多是如此建构类似的祭祀场景(图一)。以下选择近年来几位学者有代表性的观点,根据他们对不同器物场景功能的认识[16],列为表一。

由表一可见,学者们对祭祀坑器物认知差异较大。除了对器物所构成的祭祀性质有神庙、宗庙等不同认识之外,对器物场景功能的分歧更大,特别是将人头像等置于受祭者和祭祀者这两种相互对立的场景。另一方面,大家都较多关注的是人物形象,但是多没有对眼形器、太阳形器、兽面等其他人格性器物功能或性质做出分析。眼形器等人格性形象数量既多,体量也大,在祭祀活动中是无疑占有重要地位的,或者说可能对认知祭祀场景和性质有重要影响。此外,祭祀坑器物类别多样,学者们也很少对其他类别器物性质进行解读。须知祭祀场景往往是有机的构成,综合考虑其全景往往更有合理性。

上述学者还提出了一些重要和复杂的情况。比如《三星堆祭祀坑》发掘报告列出青铜容器作为礼器,玉戈作为仪仗。孙华认为迄今所见的8个坑都是同一时间形成的,认为人面具、人头像、立人像等是设在神庙侍奉神的真人替身。施劲松认为一号坑的器物是宗庙内的陈列,人头像为各族首领形象,其他主要为祭器或礼器,而二号坑的器物是神庙中的陈列品,他还认为人头像在一、二号坑分别代表受祭者和祭祀者。唐际根也认为人头像代表了祭祀者或受祭者之外身份的不同“部族首领”。实际上,人头像部族首领形象的认知代表了不少学者的看法。

总体而言,过去学者的研究特别是对器物场景性质的认识有相当的主观性,主要表现在对器物定性时的依据和标准不是很明确。的确,由于祭祀坑器物已经脱离原生祭祀现场,这样去明确器物祭祀功能较为困难。特别是人格性形象的器物功能,是目前推进三星堆祭祀研究的难点,也是学者们形成歧见的主要原因。

二、祭祀坑人格性器物的角色特征

祭祀是一种反映迷信思想的原始宗教活动,其过程往往充满仪式感、象征性。祭祀场景中的人格性表达应该具有明确的外向性,即不同的祭祀者以及不同的受祭者,都在身份上有明确的辨识度,以满足现实世界中参与者的愿望。因此,相同的角色形式一般应是表达相同的身份或功能,不同的角色形式则相反。同理,角色地位高低的不同,身份或功能的异同,在祭祀中应该也会有反映。由此可知,不同形制的人格性器物,应该指向不同的角色与身份;反之,相同形制的人格性器物,应该指向相同或同类的角色与身份。

三星堆祭祀坑中,相同类型的人格性器物往往有较多的数量,说明同类角色并非是单一的数量或身份。另一方面,三星堆人格性器物类别丰富,说明参与祭祀的角色众多。可以设想,三星堆祭祀现场规模宏大,场景复杂。我们观察分析的方向,是那些人格性器物的形态、体量,由此发现捕捉其体现地位和身份的因素。

基于以上一些认知,人格性器物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特性,是我们分析祭祀场景的出发点。

(一)人物五官的写实性表达

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人格性形象的器物类别众多,但每类造型和风格都有鲜明的定式,其表达较为程式化。比如人头像(57件)、人面具(22件)、兽面(9件)等类别各自数量较多,但各类形制相同;又如被发掘报告命名为人物类的人像、人头像、人面具,以及兽物类的兽面、兽面具在面部五官特别是眼睛,同类都有系统性的同质,而不同类有系统性的差异;此外黄金面具只戴在人头像上,而各个人头像的差别,主要是在发饰的不同上——过往的研究中,学者们已注意到三星堆人物的发饰、冠型、服饰等可能是不同身份或群体的表达。可见,三星堆不同人格性器物,具有前述祭祀场景中的辨识度,它们很可能是各自有明确的代表性功能,各自表达专门的角色。换言之,三星堆人物形象应该是社会性的表达。

三星堆的人物形象青铜器,包括立人像、兽冠人像、跪坐人像等人像,以及人头像、人面具等,各类形制相互不同,但又都有相同的表达形式,即五官的形制一致(图二)。蚕形粗眉、梭形凸出的立眼、云状条耳且垂下打孔、三角蒜头鼻、细长的咧口,这样的五官在不同的器类、不同大小的面部都几乎完全相同。五官是识别人像最为重要的要素,因此,相同的五官说明它们所指代的形象类别相同。

三星堆人物形象的五官颇为夸张,但却很可能是一种写实的表达。原则上,绘画、雕塑乃至摄影等任何一种创作形式的写实,都做不到——也不会是绝对原形的复制。从艺术史的角度而言,写实是创作者对对象的一种稳定而非随意的表达。三星堆对人像等人物形象这样脸谱化描述,应该就是对现实人物的写实性表达,并由此将这种表达延伸到关联角色如已逝的前辈、先祖。用同样的形象描述现实人物和死去人物,体现了人们习惯的线性思维方式。

当然,三星堆也有极少数人物的形象与以上特征不类,可能是不同类别的角色,比如其他族群人物。一号坑中跪坐人像K1∶293、人面具K1∶4的面部和五官形象颇为特殊,与其他三星堆人物面部明显不同,或属于这种特别的情况。新发现的K3qw∶100戴尖脊帽小立人像除了嘴部与一般人像类似之外,其他器官都有不同[21]

(二)眼睛具有角色指向性

在三星堆器物所有人格性形象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眼睛[22]。上述各类人像、人头像、人面具都是梭形凸眼,除此之外,还有太阳形器和眼形器上的圆形眼睛、兽面上的圆角四方形的眼睛、兽面具上长长的纵目,以及独立的眼泡。如此多种眼睛,令人眩目。

三星堆人虽然对眼睛的表达极为夸张而多变,但同时也像人物形象的五官一样,表达得非常规范甚至是程式化。也就是说,不同的眼睛属于不同器物类别,同类的眼睛则都在相同器类中。程式化的表达,说明眼睛有着明确的指向性和指代者。在我们想要廓清人物形象之外眼睛所指代的角色,可以先观察它们的不同特点和类别。不难发现,三星堆人格性眼睛的重点,都是在眼球上。比如人物形象的眼睛,实际上是一个梭形凸起的眼球充满眼眶(见图二)。其他如纵目、眼泡也都是眼球部分。如果以眼球为基准,可将三星堆人物之外的眼睛分为以下三类。

1.圆形眼球,见于眼形器和太阳形器(见图六,1、2)。眼形器共71件,平面为菱形,圆形的眼球在菱形中部。不同的眼形器眼球大小接近,直径约20厘米[23]。太阳形器复原2件,其中部的圆形如同眼球,直径约28厘米。这两类器圆形眼睛的特点是独目,形体远大于其他类别的眼球。

2.圆角四边形眼球,见于9件兽面中。其外缘与眼睛轮廓平行,形成明显的眼眶。这些兽面又有两类,除了普通的一类兽面(见图六,10),另一类兽面是在前者的颌下增设“夔龙” (见图六,9),形成与普通兽面类似但往往较高而大的兽面。普通兽面和夔龙兽面的关系,有点类似于人头像和人面具之间的关系。

3.长筒形的纵目,见于兽面具(见图六,3、4),共3件,是数量最少的一类眼睛。纵目的外围有类似人像的眼眶,眼球作节状伸出。纵目的横截面也是圆角四边形,从这个角度而言,纵目与圆角四边形的兽面眼球有内在关联,或者可将纵目视为圆角四边形眼球向外生长的结果。如果考虑到兽面具的体量很大,纵目是圆角四边形眼球的升级版也应该是合理的。

4.眼泡,三星堆K2还出土有一类眼泡(见图三,2),形态接近兽面上的纵目。这类眼睛属于什么人格形象?以下进行复原的尝试。

(三)眼泡类兽面的复原

眼泡共33件,均自K2出土,高度1.3~7、直径2.2~12.3厘米不等。眼泡形制与兽面具上的纵目大体相同,横截面基本上也是圆角四边形,可见所谓的眼泡实际上就是纵目。这也说明,原来的眼泡应该是安置在某种兽面上,我们可以暂命名为眼泡类兽面。眼泡类兽面形制可能与兽面或兽面具接近,这需要从相关的部件中寻找形制线索。

眼泡类兽面形象可以找到复原依据。首先可以根据眼泡的大小,来大体推算出该面具的大小。三星堆器物中人格性器物,面部的高矮比例变化较大,而兽面具中双耳外伸很宽,使宽度比例也有变化。不过这些人格性形象五官比例总体上是协调的,其中面宽与眼睛的比例多是均衡的。33件眼泡都出自K2,最大的K2②∶4直径12.3厘米,最小的K2②∶3直径2.2厘米,大部分眼泡直径在6.5厘米左右。按照这样的大小,可以分别对比眼睛形状类似的兽面和兽面具[24]。以下以9件兽面中不同类型、大小不同的3件,以及全部3件兽面具,根据报告提供的尺寸并按比例测算其他部位尺寸,制作表二。由表二可知,兽面中面宽与兽面变化较大,这主要是因为K2②∶229这类兽面较为宽扁,且眼睛较小。其他兽面面宽与眼睛的比例比较稳定,均数约为6.5∶1。兽面具的面宽与眼睛的比例也比较稳定,均属约为4.5∶1。若面宽与眼睛之比取中间值5∶1,则眼泡类兽面最大的应该与K2②∶148大兽面接近,面宽60厘米左右,大部分眼泡的面具面宽在32厘米左右,最小的面宽或可能与最小的面具接近。

但K2的眼泡都是一体筒形的,没有像纵目那样作节状,其长度较短,可见眼泡类兽面形制与兽面具还应该有所不同。

除了眼泡之外,K2中还有一些独立的所谓眼形饰也应该是兽面上的部件。三星堆K2的9件兽面中,属于B型的3件兽面是在颌下再安设两个夔龙(图三,1)。K2出土的一些眼形饰,有的原来应该是和这种夔龙的性质类似,属于某种兽面的组成部分。最近公布的一件眼形饰K2②∶322[25](图三,3),长宽分别为29、15.4厘米,形制与B型兽面颌下所带“夔龙”完全相同。《三星堆祭祀坑》报道K2出土有5件眼形饰,可能也是作为“夔龙”属于兽面的组成部分。如K2②∶323为右边的眼睛(图三,4),残长33.5、宽28厘米,眼球直径约25厘米,残件也合乎夔龙的形制。K2还有两件眼形饰K2②∶214-2、K2②∶79-21作钩云状,眼球在中部,或可能属于夔龙。此外,两件眼形饰K2③∶22、K2②∶155,残长分别为42和47.8厘米(图三,5、6)。这两件眼形饰残存形态都属于纹饰区的末尾,应该是兽面上部内卷角的角端。由这两个残件的尺寸,可以想见原来兽面的巨大。K2②∶322长29厘米,眼球部分直径约7厘米。按照一般兽面的单个夔龙略小于面宽的一半推算,则该夔龙所在的兽面宽度至少在60厘米以上。K2②∶323眼球直径约25厘米,原来的兽面面宽应当超过100厘米。此外,这些眼形饰一般都在边缘设置小孔,和其他兽面、眼形器等器物一样,原来也是绑缚在树干之类的物体上。

以上情形说明,眼泡和眼形饰这两类独立出现的部件,很可能都属于眼泡类兽面。可能因为部分兽面个体巨大,不排除在眼泡和眼形饰之外还有其他有机质部分。

由以上分析可知,三星堆还存在我们称之为眼泡类兽面(图四),包括有带夔龙的眼泡类兽面以及普通的眼泡类兽面,其中的一部分形体较纵目的兽面具更大。

前述四类眼球,实则是圆角四边形和圆形两种平面形状,或者说是圆角四边形凸目、圆角四边形纵目、圆形凸目三种形态。结合人物形象的三角凸眼,则三星堆人格性器物的眼睛,在平面上分别是三角形、四边形、圆形。这三种形状的眼球,体量有逐步增大的变化。

眼睛在三星堆具有身份的识别度。如前所述,三星堆人物形象的眼睛都是相同的三角形凸目,可能是三星堆人所认知的现实人眼。如此,则四边形和圆形眼睛可能指代其他人格性质。圆角四边形眼睛的兽面、兽面具,代表的形象明显不同。这类眼睛还在其他许多器物上出现,包括大型立人像底座怪兽、兽首冠人像上的怪兽,它们可能是代表神秘或怪异的生灵。圆形眼睛的眼形器、太阳形器则代表更高单位的神灵,后面还会进一步讨论。如此,则从三角形、四边形、圆形的体量增大,对应的地位也在增加。

(四)体量大小与身份地位相关

三星堆祭祀仪式中,不同形象如何表达身份地位?学者常从人物形象的发型、服饰角度观察,当然是有道理的。不过,人面具等多种形象并不具备发型等要素,且每类形制相同,不能说它们没有身份地位的不同。显然,三星堆另有其他衡量身份地位的方式。

体量大小应该与身份地位高低直接相关。同一场景中,人物形象的大小往往直接表示身份地位高低的不同,这从古代文明如古埃及到当代世界,几乎莫不如此。重要人物多被刻意地塑造成较大体量或形象,以彰显其更加重要的地位。三星堆世界同样也可能以大小来区别地位。

三星堆不同类别的人格性器物,往往有明显的大小不同。独目的眼形器、太阳形器形体都很大,眼形器宽和高分别在56厘米和25厘米之间,复原的两件太阳形器外径分别为84、85厘米。跪坐人像体量都很小,一般不超过15厘米。人头像和人面具多与真人大小近似,体量处于以上两类之间。这些不同类别器物的大小差异,往往是系统性的,说明大小的确是地位尊卑的重要量度。

同类器物之中,也有一些类别有大小的不同。如人面具在K2出土20件,最小的K2③∶57高15.1、宽18.6厘米,最大的K2②∶153高40.3、宽60.5厘米(见图六,5),大小差异较大。人物形象中,大部分人面具的面部略大于大型立人像的。这些说明各类人物也有地位差别。眼形器、太阳形器、跪坐人像等类别,同类大小较为近似,说明其各自代表的类别地位较为一致。

(五)姿态不同说明身份性质不同

如上所述,三星堆全身人像大小不同,显示其地位高低不同。同时,体量大小还和姿态相协调。大型立人像有近似真人大小,并站在80余厘米的基座上增加其高度,其地位在人像中最尊贵。兽首冠人像稍小,华服高冠,是一幅贵族形象。跪坐人像形象最小,跪坐的姿态合乎其最低的等级。值得注意的是,以上人像多数都是双手持物做奉献状,显示其作为祭祀者的身份。

只具有面部五官的人格性器物都是绑缚在其他物体上出现,其身份应该具有某种共性。人头像颈部以下中空,颈下做倒尖角,这是为套接木桩之类的物体所设。人面具“两侧上下均有一铸后凿出的方穿孔,多数还在额正中也凿出方穿孔” [26],类似的做法还见于形制近似的兽面具,这些方穿孔也应该是为了将面具固定在某处所设。兽面在上部两个内卷角处和下部的两侧钻有圆形穿孔,同样是为了将其绑缚起来。

圆形眼球的太阳形器和眼形器器形较大,其上设有多处绑缚用的圆孔。太阳形器圆孔设在辐射与外缘交接处,眼形器圆孔设在三角处边缘,位置上都体现了固定的功能。

以上从人头像到眼形器等器物,在祭祀现场应该都是各自独立安置或绑缚在木柱等物体上。这样的布置说明他们在性质上有近似之处,布置的场景合乎受祭者的身份。

综合以上人物形象、眼睛类别、体量大小、布置姿态等因素,可对三星堆人格性器物原境性质作初步定性。三星堆人物中,带有躯体的全身人像可能是代表现实世界的人物,其形体大小、姿态表达不同社会地位,其中的立人像为真实人物大小,应该代表神权地位最高者王或大祭司。人物中的人头像和人面具,形象与人像同类,可能是代表逝去的先人,其体量较之立人像有大有小,暗示其地位较之王有高有低,他们应该包括逝去的贵族和先王。四边形和圆形眼睛所代表的应该是另一层面的神灵,特别是纵目和圆形眼睛所代表的,应该是层级较高的神灵。

三、祭祀者和受祭者

由过去学者研究的分歧可见,厘清祭祀者与受祭者,是认知三星堆祭祀场景与性质的关键。在三星堆,祭祀者的主体就是三星堆人,他们是由不同等级的人物构成,反映在器物上是不同的人像。而受祭者的身份较为迷离,它们既有可能是山川、天地等自然神,也可能是神鬼、祖先等人格神。这两种祭祀对象有时候还可能会相互转化,如自然神会以人格神的形象出现,而人格神会升格到具有自然神的威力或地位。此外,在祭祀活动中,以上诸神可以被单独祭祀,也可能会在同一场合合并祭祀。因此祭祀场景既可能较为单一,也很可能是由复杂、多重的受祭角色和身份组成。不过受祭者也不难识别,它们作为被祭祀和被崇拜的对象,地位一般应该较祭祀者更为崇高。自然神和人格神当中,自然神的地位也往往较人格神的高。从这个角度来说,明确了受祭者,某种程度上就可以明晰祭祀场景。

(一)祭祀者

祭祀者是现实世界的人或其代表物。如前所述,三星堆大型立人像、兽首冠人像和跪坐人像等带有躯体的人像,应该是代表现实世界的人物。人像身份等级各有不同,应该是祭祀者不同社会阶层的体现。人像代表祭祀者,还有这样表征:与人面具等只表达面部、较为虚幻的形象不同,人像的全身形象以及服饰表达更为现实;人像双手持物进献等供奉、跪拜形象,与其祭祀功能匹配;人像的体量和数量等因素,既反映了其作为祭祀者的性质,也大体反映了三星堆的现实社会阶层。

人像的大小、姿态的不同,说明其地位和在祭祀中的身份又可能各有不同。三星堆一、二号坑所见人像,大体可分以下三种身份。

1.大型立人像(图五,1)。高冠华服,加冠身高180厘米,是人像中最为高大者。大小与真人相若,也相当于大部分中等大小的人头像和人面具的头部。立人站在80.8厘米高的基座上,以增加其高度,彰显其地位。大型立人像迄今只见一尊,代表现实世界中唯一的地位,即应该是三星堆王权和神权唯一拥有者。

2.兽首冠人像(图五,2)。残高40.2厘米,腰部到头顶近20厘米,形体远较大型立人像为小。不过此人穿配豪华服饰,应属高级贵族之列,其身份或可能为祭司之类。K3出土的戴尖脊帽小立人像,形象类似,身高近20厘米,身份可能也是贵族之类。如前所述, K3这类人像面目与三星堆系统的不同。

3.跪坐人像(图五,3、4)。通高不超过15厘米,大部分作跪坐形态,这些人物显然地位较低,身份很可能为平民。最近在三星堆四号坑出土的几件跪坐人像也比较小,如K4yw∶244面宽4.92、头高3.04厘米[27]。人像中跪坐的形象比较多,应该也是现实的表现。

附着在祭坛、容器尊、神树等器物上的跪坐人像,其形象与独立的跪坐人像近似,地位与身份也与之近似,但其性质应该与附着主体相关,不应该作为祭祀者。

总之,三星堆祭祀者的主祭群体是大型立人像和兽首冠人像代表的社会上层,参与者包括跪坐人像代表的普通平民。可以说,祭祀者的人物形象和阶层构成,基本反映了三星堆现实社会的面貌,即身份有高低贵贱、社会层级构成如金字塔形。

(二)受祭者

除了人像作为祭祀者,三星堆其他独立出现的人格性器物,如人面具、人头像、兽面、兽面具、眼形器、太阳形器等,都应该是受祭者。作为受祭者,它们还有以下一些作为祭祀对象的表征。1.以上归为受祭者的器物,都有穿孔一类设置,在祭祀现场应该都是各自独立安置或绑缚在木柱等物体上,这合乎受祭者的场景。2.受祭者的体量大部分相当或远大于祭祀者,两类器物的大小比例,匹配于它们地位的高低不同。与祭祀者展现全身、祭拜姿态明确的展现方式不同,受祭者只表达以眼睛为核心的面部,神秘、肃穆且富有仪式感。3.祭祀者形象是现实社会形象的表达,如位尊者服饰豪华,低贱者低姿跪坐。而受祭者除人头像之外都是程式化表达,强调其虚幻而非来自现实世界。4.不少人格性器物如人面具、兽面具、眼形器、太阳形器等,器物形制以及表达的形象一致,说明该类器物只有类别特性的指向性,而无个体的识别性。

人头像和人面具这两类人物形象中(见图六,6、9),人头像颈部及以下中空,祭祀时应该是插入木柱之上;人面具在脑后的上下边缘设有方形小孔,用于绑缚。它们这样附着他物安放,可以像大型立人像一样抬高其位置。人头像和人面具形象除了部分人面具较大之外,其他大部分大小接近,其性质也应该接近。它们还和人像有着完全相同的梭形凸目,暗示他们与现实人物近缘的关系。如果以大型立人像头高约20厘米为参照,可知人头像和人面具大部分相当于或高于三星堆最高首领的地位。另一方面,三星堆所有祭祀坑所出的人头像和人面具总数,可能会超过百具,它们不可能都作为最高首领的祖先,而可能包含王族人员的先人。

兽面具、兽面等类似人物形象应该具有另外的身份(见图六,3、5、10、11)。人或兽形的面具边缘位置也设有多个绑缚的孔眼,同样应该是附着在树木等物品上。这些人物接近真人大小,也有不少头高超过30厘米,或者更大者高达80厘米。——那些高度超过40厘米的形象也一定会安置在高于常人的位置。这些人物只显示面部或正面形象,它们很可能是先祖、地神之类具有灵性的神物。

眼形器和太阳形器有着三星堆极致的圆形眼睛(见图六,1、2),其体量也是顶级的。这两类器物边缘都有供绑缚的圆形穿孔,可能不会像人头像或人面具那样绑缚在木柱上,而可能是钉在树干等较高大所在,即在祭祀场合的高处,代表无上的地位。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三星堆的受祭群体由高到低,可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是最高层次的眼形器和太阳形器(图六,1、2)。两类器物各自形制、大小接近,不具备个性的辨识度。眼形器均为菱形,用一片独立的菱形,或者两片或者四片三角形拼合组成的菱形,圆形的眼球在菱形中部,眼球大小接近,直径约20厘米,眼形器所形成的菱形宽近60、高近25厘米。太阳形器形如辐轮,中部的圆形如同眼球,形似太阳并向四周放射光穗,圆形直径多在28厘米左右,器物直径约85厘米。前者眼形器71件,后者多被焚烧和打碎,复原6件,原来应该有更多的数量。这一层次的器物形象庞大、数量众多,在祭祀活动中占据巨大的空间,形成至上的、压倒性的视觉效果,它们代表的可能是上天等自然神。

第二层次,数量较少,包括兽面具和及部分大型的人面具、部分大型眼泡类兽面。其中令人印象深刻的兽面具3件(图六,3、4),面宽在40厘米以上;K2最大的人面具K2②∶153高40.3、宽60.5厘米(图六,5),最近K3出土的大型人面具宽度超过100厘米;前述带眼泡兽面最大的面宽也应该超过100厘米(图六,6)。这几类器物中人面具和兽面与上一层次的同类器形制相同,兽面具则兼有人面和兽面的一些特征。同时,兽面具上的纵目呈节状,说明纵目含有增长的变化。这种变化可能说明某些受祭者地位增长的可能,正如人面具和带眼泡兽面可以进化到巨型的体量。总之,这一层次的受祭者,应该是代表了最高级别的人格神。

第三层次,人面具、兽面(包括眼泡类兽面)。两大类器物中同类器物特征相似,个性特征的辨识度较低。各类器物大小各有差别,人面具22件彼此差别较大,最小的K2③∶57高15.1、宽18.6厘米,其他的大部分高度大于20厘米(图六,7、8)。兽面的个体差别相对较小,其中眼泡类兽面之外的,绝大部分宽度在25~40厘米之间(图六,9、10)。这两大类器物的体量,整体比人头像明显都要高。由此可见两类器物所代表的受祭者地位,应该较人头像代表的先辈更高,推测人面具形象可能代表的是三星堆贵族的先祖们。兽面的形态又可以分为一般兽面、带夔龙的兽面和带眼泡的兽面,它们所代表的可能是与人界相对的不同的地下神。

第四层次,人头像,个体形态差异较大,具有较明确的辨识度(图六,11~15)。一、二号坑共出土57件,大小各有所不同,小型人头像头高10厘米左右,最小者高7.3厘米,但其体量明显大于三星堆代表贵族类的人像。大型人头像数量较多,高在15厘米左右,最高者19.4厘米,体量与大型立人像接近。带索状头箍的人头像最小,而带黄金面罩的头像较大,说明其装扮与人物身份关联。这些头像大小均约当于或小于大型立人像,显示其地位较最高首领相同或略低。不同头像有颅形以及是否带黄金面罩的不同,还有发辫、发簪、冠饰等写实性标识,这使不同的人头像带有个体的识别度,他们应该是受祭者中最为接近现实中的人物。考虑到较大的数量,以及其体量特征,人头像很可能是代表三星堆最高首领以及某一层次贵族群体的先辈们。最近出土的人头像中,有头饰与大型立人像相同者(见图六,15),显示其曾经作为最高首领的身份。

三星堆以上的受祭者,似乎可以分为相对的两个不同系统或类别。相对于独目的太阳形器,有独目的眼形器;人面具则对应有兽面。这些相对的两类受祭者所表达的倾向明显不同,但大小和某些部件类似,似乎互为对应。相对于太阳形器—兽面具—人面具的明朗和人性,眼形器—纵目兽面—兽面这一系列则较为诡秘和隐形。这样看上去,似乎是前一系列对应天—神—人,后一系列对应地—灵—鬼或者类似的境界。总之,受祭者展现出复杂而庞大的祭祀场面。

四、祭器和祭品

除了祭祀者和受祭者之外,大型祭祀中一定会有沟通神灵的祭器、渲染场景的仪仗,以及不可或缺的奉献给受祭者的祭品。这是我们当今构建三星堆祭祀场景时,应该预设的景象。不过,由于三星堆祭祀坑作为祭祀后遗存只会保存部分祭祀器物,祭器特别是仪仗也可能包含较多有机质器物,复原和理解较为困难,以下将仪仗并入祭器中一并考虑[28]。当然,如此前学者研究所示,祭品和祭器也不易理性区分。限于篇幅,以下只对祭器和祭品做一些简要的推测。

(一)祭器

祭器具有沟通神灵和渲染法力的功能,因此往往具有神秘、特异的外在形式。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物如下一些类别可能属于祭器。

1.神树。神树是在学者诸多研究中,作为祭器而达成较为一致的认识。“大型神树两件以及破碎和无法拼接的小型神树与残段若干” “一号大型神树形制最大,通高396厘米,残高359厘米,圆形底座圈直径为92.4厘米~93.5厘米”,这样的数量和体量,与三星堆大型的祭祀场面匹配。

2.受祭者和祭祀者之外,一些形态复杂、具有灵性或神秘色彩的器物很可能属于祭器,如K2∶296神坛(图七,1)。三星堆这种大型祭祀须有大型体量且复杂结构的祭器,方可起到匹配和烘托的作用。但这意味着对于祭祀坑这种埋藏背景而言,大量祭器只会以破碎的部件出土。例如K2∶296神坛原来就比较破碎,目前的复原包括有神兽、立人等多层场景,形成很强的场面感。实际上,这个祭坛原来还可能更为复杂[29]。考虑到祭坛的这种性质,则祭坛上的人物可能具有不同的身份。我们仍然可以根据其五官特别是眼睛、姿态等判断其身份。比如,站立者地位高于跪坐者,凸目者地位高于梭形目。

三星堆新的考古工作中,成功复原不少场面感很强的器物,如K3和K8共同出土的骑兽顶尊人像(图七,2)、K2和K8共同出土的所谓鸟足曲身顶尊神像,以及K8出土的多人神坛等等。这些器物造型的共性,是往往有人像以及神兽参与,持物(尊、觚等容器)进献或者纯粹的拜祭仪态,形成动感的场面。这样的场面可以说与K2∶296神坛完全相同,它们也应该一同属于祭器的性质。如果按照祭器来理解,对这类器物的定名则应该审慎:将其称之为祭坛或神坛尚可,但称人像或神像则易于混淆于祭祀者或受祭者[30]

3.按照以上对祭器的理解,祭祀坑中一些非独立的部件,原来应该属于祭器。祭祀坑中发现大量部件,它们可能与其他部件相互组合,构成新形态的祭器。这些部件包括灵性器物如神兽碎片、人形器、人身鸟爪形足人像,以及龙柱形器、龙形饰、虎形器、鸟、铃、挂饰等,以及尊罍容器等等。它们都不是以独立的形态出现,但最终可组合成烘托祭祀场景的祭器。

(二)祭品

祭品一定是在礼仪上重要、奢侈的物品,或者在生活中享用的物品,并在观念上为得到社会认同。三星堆祭祀坑中如下器物可能用于祭品。

1.中原文化背景下的礼器、装饰品及其仿制品。明确具有礼仪性的青铜容器、玉琮、牙璋和玉戈,以及形态上为装饰或工具但很可能作为礼仪性器物的有领璧、斧、凿等。这些器物中不少可能直接来自中原文化区域,当然是作为贵重物品。因此三星堆也对其进行了大量仿制,如玉戈、牙璋等。三星堆还用铜质器仿制玉器,如报告中所谓的青铜瑗即系仿制玉质的有领璧。青铜容器的尊、罍除了与人像等组合被用作祭器,但也有独立用作祭器,其内往往盛装海贝。这些尊、罍等“大部分容器外表涂有朱色颜料” [31],以便在祭祀仪式中进一步强调其重要地位[32]

2.可能为中原文化之外输入的珍稀资源如黄金、象牙、海贝、琥珀等。这样的判断是基于祭祀的价值观、资源交流等角度,这些物品的来源还需要科学检测分析确定。

3.供奉时盛装食物的尖底盏、器座等陶器。一、二号祭祀坑中K1出土多件陶器,复原有39件,包括尖底盏22件、器座14件,以及少量罐盘等容器[33]。祭祀祖先常使用食物,K1中的陶器器类指向性很明确,尖底盏配合器座使用,盛装食品进献,合乎作为祭品的属性。

祭祀是古人经常性的社会活动,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这样大型、大量的器物,显示祭祀活动的宏大场面,代表了三星堆文明中最为高级、隆重的祭祀。在这样的祭祀中,受祭者构成复杂,说明三星堆人将天地人神纳入到同一个合祭系统中,这也展现了三星堆社会的精神和价值观念。祭祀者参与者甚多,代表了神职人员以及社会不同阶层和族群人士。在这种仪式感极强的场合,不同人物以及其他物品形象是经过有意识设定的,以体现不同的身份或行使不同的职责。

附记:本文是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公元前1500年至公元前1000年中华文明早期发展关键阶段核心聚落综合研究·长江流域商代都邑综合研究”(项目编号2022YFF090360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张昌平,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长江文明考古研究院。另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查《江汉考古》202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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